病理分期
皮膚癌常見有鱗狀細胞癌和基底細胞癌: 1、鱗狀細胞癌:惡性程度較高,多發于頭頸、四肢、軀干等部位的皮膚、粘膜及皮膚粘膜 交界處,早期即可形成潰瘍,生長呈浸潤性,浸入深部組織時,常伴有化膿性感染和淋巴結 轉移。易在色素性干皮病、老年性角化病基礎上演變而來。 根據腫瘤中不典型鱗狀細胞所占比例,可將鱗狀細胞癌分成四度: I 度鱗癌:瘤組織不超過汗腺水平,不典型鱗狀細胞少于25%,有很多角珠,真皮內有明顯 的炎性反應; II 度鱗癌:癌細胞團界限不清,不典型鱗狀細胞約占25%~50%,只有少數角珠,角珠中 心多角化不全,周圍炎癥反應較輕; III 度鱗癌:不典型鱗狀細胞約占50%~75%,大部分沒有角化,無角珠,周圍炎癥反應不 顯著; IV 度鱗癌:不典型鱗狀細胞占75%以上,核分裂象多,無細胞間橋,無角。2、基底細胞癌:多見于40 歲以上的患者,好發于額面、眼眶、眼瞼、鼻側、耳周圍等處, 惡性程度較底,生長甚為緩慢,病程超過10~20 年者極為常見,初起時多為一增厚的小塊, 逐漸呈隆起向周圍浸潤,很少轉移。鱗狀細胞癌多見于50 歲以上的患者。皮膚癌在我國約 占全部惡性腫瘤的1.5%,南方發病率比北方高。一般認為手掌及腳底不發生基底細胞癌 和鱗狀細胞癌。真皮內有邊界明顯的瘤細胞群,胞核較正常稍大,呈卵形或長形,胞漿少, 細胞間界限不清,細胞間無間橋,因此,像很多細胞核密布在一個共同漿液中,細胞核染色 無顯著差異。有時可見細胞多核或核深染或呈不規則星狀核。瘤細胞群周圍結締組織增生, 在最外層排列成柵狀的栓狀細胞,瘤組織周圍常可見到許多幼稚纖維母細胞及成熟的纖維細 胞混雜一起。基底細胞癌間質含有粘蛋白,在制作切片時間質收縮,使間質與腫瘤團塊邊緣 呈裂隙狀分離,對本病診斷有一定意義。